侵犯与侵害有什么区别

侵犯与侵害在法律上通常指的是相似的概念,但它们之间存在细微的差别。以下是它们的主要区别:
1. 行为性质不同 :
侵权行为通常具有民事违法性,涉及对个体或集体的权益的非法侵害,可能产生民事责任。
犯罪行为则具有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惩罚性,涉及违反刑法规定的行为,可能产生刑事责任。
2. 侵害客体的范围不同 :
侵权行为侵犯的客体主要是个人或集体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。
犯罪行为侵犯的客体更为广泛,除了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,还可能包括其他受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。
3. 行为的严重程度不同 :
侵权行为造成的危害通常局限于个体或集体,一般不会强烈到影响整个社会。
犯罪行为必须具备社会危害性,这是构成犯罪的实质要件,其危害可能波及社会。
4. 行为人的主观要件不同 :
侵权行为的主观要件一般是过失,但也可以是故意,如果故意造成的危害达到刑法规定的程度,则可能构成犯罪。
犯罪行为要求行为人的主观恶性达到一定程度,即必须具有故意或过失。
5. 行为后果不同 :
侵权行为依照民法或其他法律特别规定应承担的是相应的民事责任,如损害赔偿、停止侵害、消除危险等。
刑事责任是指犯罪人因实施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,包括主刑和附加刑,重在惩罚性。
需要注意的是,在某些情况下,侵权行为和犯罪行为可能有重叠,例如侵犯著作权的行为,既可能构成民事侵权,也可能构成刑事犯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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